电动车上牌一般在当地车管所办证大厅或交警大队办理。
办理上牌时收费标准各地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身份证复印件。要是没有发票得在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开证明。
具体流程包括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交资料车主签名民警对车辆外检及确认选号、领回执单车牌固封安装拍照领行驶证、登记证书。
要注意的是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后才能上道路行驶。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禁止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通行。本办法颁布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驾驶人在取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通行标志和临时通行证后凭摩托车驾驶证可以上路行驶。一人限办一证有效期为 2 年有效期限届满后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电动车上牌需满足一定标准比如具备脚踏骑行能力具备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速度不超过 25km/h电助动行驶时速度超过 25km/h 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全车质量小于或等于 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 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 400W 等。
在申请登记时电动车所有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若购车发票或收据丢失车辆所有人需向原购车生产商申请补办。此外车辆所有人也可委托他人代办电动车登记上牌业务代办人需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