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情况较为多样。
首先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 3 年。在这期间出租汽车驾驶员需遵守相关规定。
若与出租汽车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应当在 20 日内向原注册机构报告并申请注销注册。变更服务单位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另外在注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 3 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应当完成不少于 27 学时的继续教育。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聘用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并在其办理从业资格注册后安排上岗。
同时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会加强对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录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并建立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注册及补换发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等。
总之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客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