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三包”免费退换期限是否合理84%的消费者:期限太短
汽车三包法的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果车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如果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从调查结果来看,表示对60日内和3000公里内这两个限制条件没有异议的消费者仅有10%。表示3000公里数太短的消费者占39%,表示60日时间太短的消费者占45%。由此看来,消费者对于60日内的时间限制意见最大。
● 焦点 退换车辆时消费者补偿商家费用是否合理近六成消费者:补偿较高
汽车三包法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果消费者按汽车三包法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假设某个消费者买了车价为20万的车,行驶1万公里时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准备退换车辆,根据公式计算得出,消费者如果退换车辆需要支付1万至1.6万的补偿金。调查显示,近60%的消费者认为在免费期限内退换车辆补偿费用过高。
本次颁布的汽车三包法中规定,如果不执行汽车三包政策的话,将被处以最高三万元的罚款。90%的消费者表示,3万元上限为标准的罚款“不给力”,应设置更高的罚款标准,从而更好的督促厂商和经销商执行汽车三包。
● 焦点 是否应设立第三方鉴定机构91%的消费者:支持
本次调查中,消费者最担忧的是问题车辆鉴定的标准和公正性,此外消费者也很担心汽车三包所产生的成本会进一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在问及是否应该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来鉴定汽车三包问题时,91%消费者表示支持第三方鉴定机构的设立。而且社会各界都表示,建立第三方鉴定机构是保证汽车三包法能够顺利执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