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高速公路上行车维持安全间距极为关键。依照各异的能见度状况对于车距的要求亦存在差别
1、倘若能见度低于 200 米驾驶员需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以及前后位灯同时车速不可超出每小时 60 公里。在此情形下与同车道前车维持 100 米及以上的间距是必需的。
2、在能见度小于 100 米的状况中除了打开上述灯光之外还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被限制在每小时 40 公里以内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起码 50 米的距离。
3、当能见度小于 50 米时上述灯光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均应开启。此时车速务必要控制在每小时 20 公里之下并且驾驶员应当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以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