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闯红灯的惩处标准是如何的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49 条的规定机动车在存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场所还有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出现危险的路段是不准许掉头的。唯有在没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才能够掉头不过要保证不干扰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另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38 条的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明红灯亮起时禁止车辆通行。就算该路口允许掉头在左转信号灯亮红灯时车辆也不可掉头不然就违背了该规定因而视为闯红灯。
闯红灯即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行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当中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行驶的一次记 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