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京临时牌照是不允许回北京的。市车管所发放的出京临时牌照只限于在京购置新车前往外地上牌以及将京牌迁移至外地时使用而原本就在京上牌的车辆仅核发辖区内的临时牌照只能在本市通行。倘若被外地现场民警阻拦将会依照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情形予以扣除驾驶证 12 分以及 200 元的惩处。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倘若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遗失或者损坏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呈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遗失或者损坏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维持不变。在补发、换发号牌的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