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人若欲更换车牌号需实施变更登记然而变更登记完成后原车牌将会被收缴。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1、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倘若需要变更机动车号牌号码则需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并重新颁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2、第五十八条 凭借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于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于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