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变道被追尾属于较为常见的交通事故类型有关责任的判定需依据具体状况加以剖析。倘若后车在超车完毕后即刻变道刹车进而引发追尾事故此般情形通常由超车者承担全部责任。缘由在于交通法规明确超车时必须先开启左转向灯驶入左车道与被超越车辆维持一段安全间距后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右车道。要是超车者未依规定进行超车或者诸如别车等举动致使后车恼怒引发后车实施紧急刹车那么超车者就理应承担所有责任。
倘若车辆装配有行车记录仪能够将整个过程的每个细微之处均予以记录充当后期所需的凭据。交警能够依据此类证据判定超车者有无故意之举进而划分双方需承担的责任。倘若车上未配备行车记录仪则需向处理事故的交警详尽阐述事故的前因后果与每个环节便于交警做出判断。但不论如何蓄意挑起事端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