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人不礼貌驾驶将被罚款200元,扣三分。具体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一次记三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情况下通过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让优先通行的行人和车辆先行通行。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过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当行人穿过人行横道时,他们应该停下来通过。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横过道路的行人应当避让。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