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的界定并无明确的强制性规则或标准,一般而言,车辆不可拆卸的部位受损属于事故车,可拆卸替换的部分受损则不属于事故车。
车身由车身框架及车身盖构成,车身盖主要涵盖前后保险杠、发动机盖、挡泥板、车门、后备箱盖等。如果车身盖受损,并不意味着该车为事故车,毕竟车身盖能够拆卸更换。然而,一旦车身框架受损,就可判定为事故车。
简言之,无法直接替换的零部件损坏即为事故车,可更换或拆卸的零部件损坏则不被视为事故车。
满足以下条件的汽车将被定义为事故车:
1. 发动机舱和驾驶舱遭受撞击损坏的车辆。
2. 车身挡泥板撞击损坏超过三分之一的车辆。
3. 纵梁存在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4. 减振器座存在焊接、切割、整形、变形的车辆。
5. 汽车的 ABC 柱有明显焊接、切割、整形的车辆。
6. 汽车安全气囊弹出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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