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摘要:在交通管理中,对行驶证的扣留一般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形:一、驾驶员未当场交纳罚款。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暂扣驾驶证或行驶证,直至罚款得到交纳。二、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方式取得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许可。此类情况下,公安机关将收
在交通管理中,对行驶证的扣留一般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驾驶员未当场交纳罚款。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暂扣驾驶证或行驶证,直至罚款得到交纳。
二、通过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方式取得机动车登记或驾驶许可。此类情况下,公安机关将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驾驶证,并撤销相关登记或驾驶许可,申请人在接下来的3年内将无法再次申请。
三、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这种行为一旦发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及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同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驾驶证,并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重新学习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
(一)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二)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