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货车新规在7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下为主要内容:1.轮胎负荷必须符合国标。2.箱式货车长度不能超过最大轮胎半径。3.面包车和快递车长度不能超过车长的50%。4.板式货车、保温车长度及集装箱平车深度不得超过车身长度的25%。5.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标准。6.皮卡车和轻型新能源货车不受限制。7.总质量必须小于4.5吨,行驶证上标注为小型封闭式货车。8.车辆装载货物不能超出车辆宽度和高度,轮胎胎壁不能超过车辆车头高度。9.面包车、快递车高度应小于或等于1.5米。10.板式货车、保温车外观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和新能源车外观应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标准。11.车辆整备质量不能超过车辆总质量的50%,消防车、喷洒车应具备相应装置和设施。12.新购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应办理车辆备案,取得有效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此外,新规还规定总质量小于等于十吨的车辆需按规定的电子监控路段行驶,而大于十吨的车辆则禁止进入。从事货物配送的板式货车、封闭式箱式货车等可适当放宽监控路段行驶和禁行时间、路段的限制。保温车和冷链运输车按货车上户时类型执行,道路沥青运输专用车辆按厢式货车或封闭式箱式货车对待。装有简易保险装置的轻型封闭式货车禁止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和过江隧道内停放或通行。从事货物配送的轻型封闭式货车需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车身粘贴明显的货物配送专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