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转弯让左转弯的车,是针对相对方向行驶的时候,右转弯让行左转弯的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4项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遵守下列规定: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相对方向.只有右转弯的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合理.因为右转弯是小转弯.在路边停了不影响其他车正常行驶..左转弯是大转弯.如果在路口让行就停在了路口的中间.影响其他三个方向的车辆正常行驶。
常见误解
误解一:开车有个右侧通行原则:
右转弯对其它车辆的影响不大,转弯半径小,从时间上算,右转弯肯定也比左转弯快,理应右转先行啊。
因为左转弯车辆在路口行驶的时间长于右转弯的车辆,它自己受其他车辆影响的时间都长于右转弯的车辆,所以,右转弯的车辆应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如果左转弯车让行的话,就会增加上述不利因素,不利于尽快清空路口车辆造成堵塞。
误解二:任何情况都是右转弯让左转弯:
在交叉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警察指挥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首先观察是否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如果有,那就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如果没有,右转弯的就应该让左转弯的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