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报废年限过去是十五年报废,现已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
过去是15年的报废,但现在已经改为按照行驶里程数进行强制报废,最高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
汽车报废是指当汽车行驶里程或使用年限达到废止使用的标准时对车辆进行处理。
根据汽车报废标准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车辆应进行报废: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专用车累计行程300000km;重、中型载重汽车(含越野车)为400000km;特大、大、中、轻微型(含越野车)客车、轿车为500000km;其他车辆为450000km。
报废年限方面,轻、微型载货汽车、带拖挂的载重汽车、矿山车及各类出租车使用8年,其他车辆使用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