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群众发现发生在我省高速公路上的9类违法行为时,可向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举报:
大车占道;
遇交通拥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客运车辆停车上下乘客、装卸货物;
客车超员;
酒驾;
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无牌无证机动车或非法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非法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交通肇事后逃逸;
其他严重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案件。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微信、微博及“高速警民通”客户端管理人员收到交通违法举报信息后,通报给高速交警总队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指令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途经地的高速交警支(大)队进行查处,各支(大)队及时将查处结果报指挥中心,同时依法将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