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报废后,车牌会被车管所收回。原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申请新购置机动车登记时,如需继续使用原号牌,可向车管所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申请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2、车辆报废牌照可视以下情况:车辆报废后车牌由车管所收回;如果您自己还想留着的话,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3、汽车报废后,车牌由车管所收回。如果还想继续使用原号牌的,可以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4、车牌可以保留的,但是要以条件的。保留车牌的申请需要在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所有人拥有原车达3年及以上。车辆的交通违章及事故均已处理完毕。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可以保留原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