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扣3分。扣3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3、没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处罚如下: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记3分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不记分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4、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13550,处罚标准:扣3分,罚款50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0,处罚标准:不扣分,罚款50元。
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办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