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加贴车辆年检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押机动车。以下是与汽车年检有关的处罚: 1、机动车未按照规定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处200元罚款,扣1分;处200元罚款,扣1分;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除没收车辆外,还处以伪造盗用标志1800元的罚款,并处强制交通基本保费2倍的罚款。给车主投保,罚款2100元,合计罚款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