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低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收)。
自用车的计税价格是指纳税人购买车辆向销售者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即发票价格1.17为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为17%。
进口汽车的计税价格为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进口汽车的购置税为车价的10%。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第《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排量1.6升及以下乘用车恢复10%的购置税税率。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为:汽车销售发票的价格1.17(增值税)税率。
以10万元的汽车为例,缴纳购置税的金额为:10万元1.1710%=8547元。再比如,以15万元为例,购置税为:15万元1.1710%=12820元。
买车通常的费用: 1. 购车附加税, 2. 车辆检验、牌照费, 3. 车船使用税, 4. 强制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