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分周期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驾驶证,到下一年的11月3日为一个积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下一记分周期开始时系统自动清零。
拓展资料:
1、尚有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给予清零: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后会在此基础上记分,以此类推,如果超过12分,那么就需要通过学习消除。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