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状况优良、尾气排放合格、年检根据的条件下,一般私车是能够应用十五年的。且法律法规是容许延缓报废年限的,国家规定九座下列非运营客运车报废年限是十五年,且最大报废年限延缓不是限的,也就等同于沒有报废年限,九座之上则最大推迟十年。
各种机动车辆使用年限明文规定,中小型、小型租赁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八年;中小型租赁客运汽车报废年限为十年;大中型租赁客运汽车报废年限十二年;公共性客运汽车报废年限13年;专用型校巴报废年限十五年;除大型轿车外的中大中型非运营载人汽车报废年限20年等。
假如自己的爱车报废年限已到但车辆状况依然优良,那就是能够让它再次为主导人发光发热的。只需安全系数及尾气排放检验达标,就可以去车辆管理所开展延缓损毁申请办理审批,经审批符合要求的就可以延缓损毁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