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联是发票联,是购货单位的付款凭证,其印色为棕色。
2、第2联是抵扣联,是购货单位的扣税凭证,其印色为绿色。
3、第3联是报税联,是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其印色为紫色。
4、第4联是注册登记联,是车辆登记单位留存,其印色为蓝色。
5、第5联是记账联,是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其印色为红色。
6、第6联是存根联,是销货单位留存,其印色为黑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