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手续,申请人的身份证;
暂住证;
暂住人口还应提交在常居住证明包括:在本地工作并在所在单位暂住的,提供单位证明;
在本地租赁房屋暂住的,提供房东与派出所签定的《常州市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本地自购房屋暂住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抵押银行贷款的,提供房产证抵押银行贷款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的发票、合格证原件;
3、车辆标准,符合新国标有CCC认证证书,电动车额定功率小于等于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等于48伏特,鞍座长度小于等于0.35米,车速达到15千米每小时时发出提示音,最高车速小于等于25千米每小时,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千克,车体宽度小于等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小于等于1.25米,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办理流程:
1、电动车上牌点(车管所北大门)填写登记表,验车;
2、窗口登记;
3、安装牌照。
电动车牌照(Electronic Bike License)是悬挂于电动自行车上的牌,和机动车牌类似,需绑定个人身份 信息方可上牌,标准由各地区制定。申领电动车牌照需要申请人年满十六周岁,而且车辆的技术数据规格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才可以申请,如果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属实的、身份信息证明不符的、车辆改装过的是不予上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