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摩托车考试科目内容如下: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科目二:场地技能考试,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科目三:科目三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并无统一标准。
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