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必须达到国家3C强制性认证,才能被称为电动摩托车。没有3C强制性认证的是电动摩托车,属于超标准电动汽车。
电动摩托车也是电动汽车的一种,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叫电动自行车,而电动自行车是速度在20Km/h以下,重量不超过40kg,踏板驱动功能和功率在300W以下的车型,两者的区别取决于其形状。
电摩新国标于2010年1月1日实施的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电摩新国标将轻便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4.1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