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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动车骑完之后是需要冷却后再充电的,一般要冷半小时以上才可以进行充电,以免因电池高温或发热而发生自燃、爆炸事故。充电的同时要放在通风的地方,密闭的空间更会使充电器发热自燃,电动车不允许入电梯、进楼道停放或充电,因为发热易燃物体更容易引起火灾
电动车最好不要等到亏电状态再充电,因为会损坏电池加快报废,充电也不要充太久,最好一次充电不要超过12小时,因为长期这样会损坏电池、让发电器过度发热,引发火灾。
严禁在充电器或电池上方放置物体遮盖,一定在通风的地方进行充电散热,严禁把充电线放在坐垫上,因为充电器会发热,而坐垫是易燃物品,充电器容易发生自燃,应该放在踏板或地板上。
在电动车发生的火灾中,大多是因为充电电线私拉乱接、进电梯、放楼道、充电器覆盖物多等引发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电动车的质量和充电器是否正规,也决定着行驶过程中或充电过程中的安全保障问题,所以购买正规产品很重要,达到报废的电动车最好不要再上路行驶。
如果想保留这个车牌可以在购买了新的电动车以后,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去车管所带着旧车牌办理的全部手续进行转移登记业务。(部分地区不可以)
电动车蓝牌是指电动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已购买并投入使用。蓝色车牌是符合国标的车,统一安装官方防盗车牌(蓝底白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四十四条: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