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是不可以在机动车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也是不可以在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因此,对于新车而言,只有在购买了交强险之后,才可以办理牌照。
保险公司在投保时默认新车是具有牌照的,没有牌照的汽车不能上路。最好是给新车上一个临时牌照,对于新车上路、购买保险都是比较方便的。同时要多加注意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以免因为临时牌照过期造成保险公司拒赔。
新车需要购买的保险如下:
1、交强险:它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简单地说,交强险就是“强制性的三责险”。交强险不能随便脱保,脱保就是违法。
2、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三责险的赔偿限额由被保险人选定,一般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主要是补充交强险的不足。
3、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责任险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