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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一,又称科目一理论考试、驾驶员理论考试,是机动车驾驶证考核的一部分,是在车管所进行的,驾照申请者必须通过的一种许可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