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