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1、03010第九十三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的规定,可以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立即驶离。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机动车拖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停放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牵引不当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