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的实质是在将汽车的产权与使用权分开的基础上,通过出租汽车的使用权而获取收益的一种经营行为。
其出租标价除了实物汽车以外,还包含保证该车辆正常、合法上路行驶的所有手续与相关价值。
1886年,德国人卡尔·奔驰发明了世界上第一辆汽车。
在汽车诞生后的第32年,也就是1918年,美国人WalterL.Jacobs在芝加哥用福特的T型车创立了首家汽车租赁公司——Rent-A-Ford-CarCompany(也就是赫兹租车公司的前身),汽车租赁从此出现在世人面前。
WalterL.Jacobs也被称为汽车租赁的创始人,他的公司从最初的23辆车迅速发展为1923年的565辆车,后被美国出租车巨头赫兹(JohnD.Hertz)并购。
汽车租赁在国外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世界上排名最前的四大汽车租赁公司分别是赫兹(Hertz)、欧洲汽车(EUROCAR)和美国安飞士巴基特集团的巴基特(BUDGET)和安飞士(AVIS)租车公司。
中国的汽车租赁则起源于北京。
1989年,北汽集团为迎接北京亚运会成立了国内首家汽车租赁公司。
6年后,北京又出现了第一家面向个人计时付费的租赁公司。
到了21世纪,汽车租赁行业发展迅速,开始进入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