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新标准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
为此还专门列出了易损耗零部件种类范围,一共有16类,包括:轮胎、灯泡、蓄电池、雨刮片、火花塞、四大滤清器(空气、空调、燃油、机油)、制动液、制动摩擦片、遥控器电池、离合器片、变速器油、发动机油及冷却液、液压油。
以前,此类易损件出问题后,厂家和4S店往往拿出保修手册上的“7天有效期”等字样为依据推诿不管,车主们摊上了也只能自掏钱更换。甚至一些4S店则拿易损件不属于质保范围为由,拒绝车主的合理诉求。这也是激发车主和4S店、企业之间关系恶化的导火索。
如果车主想要证明车身易损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时则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举证、检验等,很多车主只得放弃维权,自费进行维修更换易损件。
如今,新三包规定中要求生产企业在将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