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定地或者违法地公安出行企业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出行安全法规、法律法规和相应专业知识学习培训。驾驶员参加学习培训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做好道路安全法规、法律法规和相应专业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扣驾驶分清零,交回驾驶证;如果考砸了,下次再参加学习,培训,考试。拒绝参加学习培训、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公安旅游企业公告其驾驶证被吊扣。在驾驶证扣分驾驶分周期内驾驶,扣分驾驶分未超过12分,且已缴纳罚款的,扣分驾驶分应当清零;驾驶扣分虽不超过12分,但仍有未缴纳罚款的,驾驶扣分转入下一个驾驶证扣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