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责任的范围内预支抢险费用,有权向受害人追偿: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喝醉了;2.抢劫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造成交通事故;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综上所述,对于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所有条款,包括保险合同之中“责任免除”或“除外责任”的部分条款,以及分散在保险合同其他部分的免赔额、免赔比例、比例赔偿等免责条款,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示被保险人。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通常免责条款,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还应当证明其履行了清楚声明的义务,否则该条款将不生效。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保险人提示和说明免责条款,了解并充份理解免责条款,避免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属于理赔范围产生分歧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