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属于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记3分;
2、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影响道路通行秩序且易发生机非事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的规定,可处罚款100元;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三分;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三分;
5、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