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汽车使用寿命:
1.小型出租车:8年。
2.旅游客车和道路客运客车:15年。
3.小型卡车:12年。
4.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15年。
5.半挂牵引车:15年。
6.非营运小型和微型汽车没有使用寿命。超过15年后每年必须检验两次,检验不合格强制报废。
附:强制报废新规范;
1.在使用寿命结束时。
2.修复后仍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规范。
3.调整后,尾气排放仍不符合国家标准。
报废补贴:
报废重型货车:每辆18000元。
报废中型货车:每辆车补贴1.3万元。
报废轻型货车:每辆9000元。
报废小型货车:每辆6000元。
报废大型客车:每辆18000元。
报废中型客车:每辆11000元。
报废小型客车(不含轿车):每辆7000元。
报废小型客车(不含轿车):每辆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