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挂式房车务必挂牌上路,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要求》关于全挂汽车上牌照问题有了确立的要求(第二章第八条):车管所申请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申请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各自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车辆行驶证。
1、依据《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旅发〔2016〕148号要求:针对纳入《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国产旅居挂车及符合我国有关标准的进口旅居挂车,理应依规给予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
安裝合乎国家标准牵引带设备的小型客车,能够拖挂净重不超过2.5吨的中置轴旅居挂车上路驾驶。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要求: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带旅居挂车或是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