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这些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劳斯莱斯历史上的一件事。二战后劳斯莱斯的主要业务之一是生产航空发动机。20世纪70年代,债务损失导致破产。在英国政府的干预下,劳斯莱斯被分成了汽车和航空发动机两家公司。劳斯莱斯品牌仍然被两家公司用在两种产品上。
也就是说,只要劳斯莱斯仍然属于英国,就可以免费使用“劳斯莱斯”商标。如果卖,只能卖给公司,不能卖给商标,除非航空发动机公司同意。如果航空发动机公司不同意,该商标将自动归航空发动机公司独家所有。
1997年10月,宣布出售劳斯莱斯,大众与宝马竞标。因为宝马和劳斯莱斯飞机发动机公司关系非常好(两家公司在1990年建立了合作关系),劳斯莱斯想卖给宝马,但是因为大众开价更高,劳斯莱斯希望宝马提高价格,但是宝马表示不会开新的价格,并表示10亿马克是最高报价。1998年7月3日,维克斯集团决定以14.4亿马克的价格将劳斯莱斯出售给大众。
但宝马早就声明,一旦劳斯莱斯落入他人之手,将停止向劳斯莱斯和宾利供应发动机。并在6月9日宣布明年的这一天停办,后果非常严重。因此,收购成功后,大众宣布将其交给宝马,宝马得到了最大的份额,即劳斯莱斯的冠名权。作为回报,它撤回了暂停供应发动机的决定;大众实际得到的是劳斯莱斯汽车产品中的另一个著名品牌——宾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