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是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否凿改,是否与原挡案相符,是否盗抢机动车等;
2、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如系亲友赠与则无需交易发票)。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边(出)境领(销)牌通知书》;
3、提供转出及转入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
4、回收旧车牌照,发放临时牌照。转出的流程:1、在办理业务前应先确定涉及该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2、机动车查验窗口:审查机动车行驶证、验车、拓号;3、业务受理窗口:A)审查资料: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交通信息卡(机动车卡);B)领取《受理凭证》。4、缴费窗口:缴纳牌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