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3、另外,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4、所以,在扣分之后,要做的是,要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车管部门窗口去处理,因为一般扣分要本人拍照和刷身份证;而且扣分尽量驾驶证到期前去扣,这样马上就可以重新积分,到期日就是你初次领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