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所以,机动车可以掉头的一般情况:具有专门掉头的缺口或引道;有掉头灯或左转灯的路口;护栏未到停止线,而且地面一侧是虚线;道路中间没有护栏,漆有黄色网格线。
机动车不能掉头的情况包括:禁止在人行横道掉头;禁止跨越实线掉头;道路中间护栏或绿岛紧挨停止线,红灯时不可以掉头;有禁止左转或禁止掉头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