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介绍如下:
1、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是指与左侧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在紧急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
2、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应罚款200元,记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一次性记12分;
3、在高速上发生紧急情况,首先要正确停车,安全地停到应急车道上,开启双闪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将后备箱的三角警示牌放倒车后150米出,然后安全地撤离到护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