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4.5吨以上,车长6米以上,或者载客20人以上的各类汽车。
2.小型汽车:是指总质量小于4.5吨、长度小于6米或者乘员小于20人的汽车。
3.专用车辆:具有特殊设备和特殊用途的车辆包括扫地车、仪表车、邮政车、汽车起重机等。
4.特种车辆:指具有特殊用途的应急车辆,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警车、交通事故调查车等。
5.有轨电车:指由电机驱动,装有集电杆,在轨道上行驶的车辆。
6.电车是指由电机驱动,装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
7.电瓶车:指由电机驱动,以电池为动力的车辆。
8.三轮摩托车:总质量小于0.75吨的三轮机动车。
9.两轮摩托车:是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等于50毫升,最高设计时速超过50公里的两轮机动车。
10.轻便摩托车:指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等于50毫升,可供单人使用,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50公里的两轮机动车。
11.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超过28千瓦、载重量不超过1.5吨、最高设计时速小于等于50公里的四轮机动车。
12.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超过9千瓦、载重量不超过0.5吨、最高设计时速小于等于40公里的三轮机动车。
13.大型转向轮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14.7千瓦以上的转向轮拖拉机。
14.小型转向轮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转向轮拖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