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地车限行规定:
1、4月16日,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配套措施《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称,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采取“开四停四”,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同时,法定节日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行驶;
2、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做出解读。《通告》提出,作为广州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配套措施,拟对未来进入广州城区的外地车辆按照“开四停四”的原则进行管理,《通告》从今天起到本月2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规则是: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