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10月31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针对草案中提出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审议。
其中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建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建议对“玩弄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进行规定。
他提出,现在在驾驶机动车时玩弄手机或手持终端的现象很严重。
研究表明,在驾驶中玩弄手机和手持终端造成“盲驾”,比醉驾和毒驾更具危险性,危害程度更大,如果将此类行为入刑,相信会降低驾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