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进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合格的,应当清除分数,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以下是扩展信息:
违规扣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未悬挂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未按规定安装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