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听说过“霸王餐”,那么你听说过“加霸王油”吗?不久前,茂名的几家加油站出现了这样的身影。每隔几天,他就在借来的车上挂上假车牌,然后去不同的加油站加油。油箱加满后,他不付油钱,而是趁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备,加速强行开走,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加免费油。运气好的话想逃加“霸王油”。对于这种事情,毛南剑君热情的送上三个字:“别傻了。”
这个人一波又一波的操作,凶猛如虎,但善恶终有报,天道有好循环。上帝放过了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涉事男子已归案。经串并案分析,2018年6月以来,该男子驾驶同一车辆,采取相同手段,先后在茂南三家加油站实施犯罪。涉案汽油总价值1023元。经调查发现,该男子是前科犯,曾因盗窃入狱三次。真相大白,有其咎。涉案男子最终将为其屡次逃匿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该男子“加霸王油”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该如何定性?下面跟着检察官的思路来一一分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一名男子在加油站加油后,为了逃避交油费,就趁加油站员工不备开车离开。这种行为可以马上被加油站员工发现。这种行为不具有秘密性,不符合以盗窃罪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客观特征。因此,其行为不能定为盗窃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作案过程中,该男子没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加油站工作人员在给曾某车辆加油时也不是出于误会才这么做的,因为加油站工作人员在加油时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财产,而曾某在加油时也没有逃逸,所以加油站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向他索要油钱。此时,加油站工作人员仍然没有失去对其财产的控制和支配。因此,其行为不能定性为诈骗。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或者多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该男子只是采取了占别人便宜,公然强占加油站财物的行为。当着加油站工作人员的面,利用自己没有防备的情况,驾车离开,将加油站的财物据为己有。其行为符合公开查获的犯罪特征,且多次实施。因此,其行为应定性为抢劫罪。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日前,该男子被我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逃离加油站这件事,并不是大家想象的“加霸王油”那么简单。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秩序,也违背了诚信原则。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而且油箱加满油后,车主往往会匆忙逃跑,这一刻很容易出事。所以,从加油站逃出来不仅违反法律和道德,而且非常危险!在此,茂南建军奉劝想“省点油钱”的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在违法的边缘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