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一般有两种情况:如果是小型微型非营运客车,没有强制报废时间,行驶到60万公里就会报废。另一种是小型、微型乘用车使用8年后报废,汽车行驶里程不受限制。具体报废时间可以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查询。
报废机动车不能再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机动车将被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永久扣留,同时受到相关处罚。
车辆报废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拆解厂业务部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业/注销登记申请表》,然后到证照管理岗等待交款、领号牌通知。
受理登记岗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出具车辆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龄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检测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出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车主持通知书,选择符合要求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拆解。回收企业查看通知后拆解车辆并拍照。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破裂,车架(底盘)切断。
负责变更表、××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辆解体照片,机动车检测岗核对签字,回收号牌,按规定报批,办理报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