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不能办理临时牌照。周六和法定节假日,车管所不上班,只能在周一到周五的正常工作时间办理结算手续。
根据《机动车登记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购买新车的普通消费者临时在本行政区域内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号牌;需要跨行政区域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30日的临时行驶号牌。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号牌的,车管所核发的临时行驶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申请临时号牌的申请人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等相关证明(除介绍信档案外,其余退还申请人)到车管所办理。办理时,应当说明车辆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经管理人员审核,验车合格后,发放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