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不同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赔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请参考保险合同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要求。
(a)索赔程序
1.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报案,并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简要陈述事故情况;
2.保险公司接报后,如果伤情较重或者损失特别严重,可以派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了解事故经过和受害人损失情况;
3.填写投保通知书或理赔单(通常是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
4.伤者恢复或伤情稳定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理赔材料;
5.保险公司应当对提供的理赔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不齐全的,可以通知其补充;
6.保险公司根据受害人的损失和理赔材料出具相应的理赔方案;
7.如果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方案获得批准,准备好相关材料从保险公司领取理赔款;
8.如果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方案未获批准,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保险索赔流程图
(2)索赔材料
1.伤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户口簿首页、死者家属页、死者本人页各3页原件及复印件;
3.保险单的副本;
4.投保通知书或理赔表(格式文本由保险公司提供);
5.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包括病历卡原件及复印件、医药费、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原始单据(如有其他保险,还需提供单据复印件及赔款分割单);
6.构成伤残的,应当提供伤残鉴定报告;
7.死亡证明;
8.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
9.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领取债权的相关材料。
1.收到索赔文件;
2.收到赔偿;
3.被保险人本人领取赔款的,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代替被保险人领取理赔款,需要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险公司需要将理赔款汇入银行账户的,需提供被保险人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复印件、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1.没有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要轻易赔偿受害人;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事故情况,避免日后保险公司取证和责任认定困难;
3.未经保险公司许可,不要擅自放弃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
4.向保险公司报案后,需要在保险公司要求的期限内提供事故损失证明的相关单据,以便受害人得到及时赔付;
5.与对方协商或调解伤害事故时,应通知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共同参与。